Q1:牛熊證被強制回收後,是否一定有剩餘價值?
A:不一定,視牛熊證類型而定:
- N 類牛熊證:回收價 = 行使價,強制回收後無任何剩餘價值,投資者將損失全部投資本金。
- R 類牛熊證:回收價與行使價不同,強制回收後可能有剩餘價值(亦可能為 0),實際金額依港交所規則及發行商條款計算。
備註:香港市場現時交易的牛熊證以 R 類 為主。
Q2:R 類牛熊證剩餘價值計算公式為何?
A:分牛證、熊證分別計算,公式如下:
- 牛證剩餘價值 =(估值期內掛鉤資產的最低現貨價 − 行使價)÷ 換股比率
- 熊證剩餘價值 =(行使價 − 估值期內掛鉤資產的最高現貨價)÷ 換股比率
重要規則:若計算結果為負數或 0,剩餘價值一律為 0,投資者無須額外支付費用。
Q3:何謂「強制回收估值期」?如何判定?
A:估值期為觸發強制回收後,用以釐定結算價的價格觀察時段,適用規則如下:
- 若於上午交易時段觸發回收:估值期為當日上午剩餘時間 + 當日下午交易時段
- 若於下午交易時段觸發回收:估值期為當日下午剩餘時間 + 次一交易日上午交易時段
- 若為半日市觸發回收:估值期為當日剩餘時段 + 次一交易日上午交易時段
Q4:R 類牛證剩餘價值計算範例
情境:持有個股 R 類牛證,行使價 100 港元,換股比率 100:1(100 份牛證對應 1 股正股);觸發回收後,估值期內正股最低現貨價為 102 港元。
計算: - 牛證剩餘價值 = (102 − 100) ÷ 100 = 0.02 港元 / 份
- 若估值期內最低現貨價 ≤ 行使價,剩餘價值為 0。
Q5:R 類熊證剩餘價值計算範例
情境:持有指數 R 類熊證,行使價 20000 點,換股比率 10000:1;觸發回收後,估值期內指數最高現貨價為 19800 點。
計算: - 熊證剩餘價值 = (20000 − 19800) ÷ 10000 = 0.02 港元 / 份
- 若估值期內最高現貨價 ≥ 行使價,剩餘價值為 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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