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後,如有赴港 IPO 上市的意向,則從前期的籌劃考慮,到中期的上市申請審核,再到後期的上市聆訊,最後成功發行並掛牌上市交易,大致需要經歷如下圖的7個步驟才能完成整個IPO過程。

打算上市的企業委任有經驗的專業顧問團隊是新股成功上市的關鍵。專業顧問一般包括保薦人及包銷商、外國及本地律師、會計師等。上市申請人須於提交上市申請前至少兩個月委任保薦人,並於委任後五個營業日內書面通知香港交易所。
公司務須徵詢專業顧問團隊的意見,以商討公司是否適合上市、上市所需之時間和費用及在上市後將面對的問題、挑戰與持續責任。
專業顧問對公司進行盡職審查,並協助擬備招股章程(此階段的招股章程擬稿亦稱「申請版本」)。招股章程須載有一切所需資料,能讓投資者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
企業向香港聯交所的上市部提交上市申請(「 A1」,包括申請版本)。如 A1 上市申請的資料大致完備,上市會確認收悉,並在網站登載中英文申請版本。 同時,香港聯交所鼓勵擬申請人在正式提交申請材料之前,進行「上市前諮詢」程式( Pre-A1 Submission)。此舉可有助於發行人結合自身實際情況,及早得知上市發行的建議是否符合要求,以進一步明確赴港上市的重點考慮事項。
上市部其後會對 A1 上市申請進行詳細審核,評估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資格、是否適宜上市、業務是否可持續、公司是否遵守規條以及做出充分披露。 首輪意見會於接獲申請後儘快發出,一般僅需耗時 15 個工作日左右。後續所需審核時間主要取決於公司回復的時間及品質。
上市委員會審閱新上市申請,確定申請人是否適合進行首次公開招股。
在此階段,香港聯交所要求公司滿足最低公眾持股及股東人數標準,但不會干預定價過程及最終定價,體現市場定價精神。 承銷商或承銷團一般負責協助公司進行上市籌備推廣活動,包括投資者教育、潛在基石投資者溝通、分析師路演、管理層新股路演等。
成功定價及分配股份給機構投資者和散戶後,公司股份便會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及進行買賣。香港 IPO 公開發行股份的分配包括「國際配售」和「 公開認購」兩個部分,並根據回撥機制及股份重新分配機制予以適當調整,通常分別占最終總新股發行數量的 90%和 10%左右。
Reference:
LISTING PROCESS FOR LISTING ON THE MAIN BOARD. (2017), from https://www.hkex.com.hk/Join-Our-Market/IPO/Getting-Started/Listing-on-the-Main-Board?sc_lang=en#stepOption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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